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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公用房整改通知
作者:国资处    发布时间:2016-12-29 11:07:14

各部门、各学院:

近期,省委第一巡视组在巡查工作中发现我校部分办公用房存在面积超标使用的现象。请各部门、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我校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办公用房配置标准(正处级干部不超过18平方米,副处级干部不超过12平方米,处级以下工作人员不超过9平方米),及时进行自查整改。超标办公用房的整改,能调换的调换,不能调换的采取合署办公的方式解决。2017年1月6日前,请各部门、各学院将整改后的办公用房统计表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督办。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12月29日

附件:西安文理学院行政办公用房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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