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中心):
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确保假期实验室整体安全,各学院(相关中心)应认真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注意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相关中心)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领导,明确和落实安全责任。
二、放假前,各学院(相关中心)必须组织专人专项检查,对所属实验(实训)室的水、电、压力容器(如钢瓶)以及防盗、防爆、防污染等设施进行检查,将剧毒品保险柜、危险品仓库和易爆、易燃、有毒气源、废液收集存放点等列为重点检查项目进行认真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并制订好应急处置预案。
三、放假前,对假期不用的实验(实训)室,尤其是放置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实验(实训)室,应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雨等安全措施后,锁好门窗,贴上封条。
四、假期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开放使用的实验(实训)室,各学院(相关中心)要提前做好安排,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定期对实验室进行消杀,避免人员聚集;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及携带物品消毒工作,实行实验(实训)室使用登记制度,并于9月30日16:30之前以书面的形式将实验(实训)室假期使用计划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保卫处备案。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