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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项目的 通知
作者:国资处  发布时间:2021-03-31 08:42:01

各单位:

按照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求市级各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单位2021年度采购意向,实现政府采购平台与“财政云支付系统”无缝对接。为做好校内各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推进预算执行进度,按计划完成年度政府采购招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凡纳入2021年度学校部门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主要指年初下达和年中追加的货物服务类项目和工程类项目。

二、具体要求

1.强化预算管理。凡申报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在预算之中且由计划财务处录入“财政云系统”。各单位在明确资金落实后1个月内,及时将本年度采购项目报送国资处,以确保项目如期推进。

2.加强项目论证。凡申报的政府采购项目,各单位要加强组织论证,全面掌握采购需求基本信息,准确提供政府采购所需的技术参数或规格。

3.提前落实场地。凡涉及实验(实训)室建设中仪器设


备的采购项目,必须提前落实场地,方可实施采购。

4.提高采购效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结合预算执行进度,合理确定实施采购时间,按要求填写《2021年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采购并投入使用,做到“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执行”。

5.严格采购程序。各单位申报的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须及时向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国资处按学校财务预算下达的资金统一采购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等通用类设备,并按相关要求配发各二级单位;凡预算内外的零星、紧急采购项目,各单位须严格执行《西安文理学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2021年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于20214217点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报国资处物资供应科,电子版通过钉钉系统上传。

联系人:司小战    联系电话:88258528

附件:2021年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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