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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国资处  发布时间:2020-09-07 09:56:12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返校后各类实验室的正常有序运转,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精神,本着“统筹规划,安全优先”的原则,现对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疫情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应纳入各学院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各学院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牵头负责,各实验室负责人具体落实。

二、各学院在学生进入实验室前,要对所有拟启用实验室的准备情况进行自查,重点对水、电、管路等基础设施以及危险化学品、高温高压设备、通风系统、特种设备等进行检查,确保具备正常使用条件。

三、各学院要结合学校疫情防控的整体安排,制定实验室开放使用方案,进入实验室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制定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做到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

四、疫情期间各实验室要合理安排实验任务,室内人员保持合理间距。加强实验室人员管理,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准入培训,合格者方可进入。实验室做好通风,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五、要将防疫知识科普与实验教学有机结合,鼓励各学院在开展实验教学科研活动的同时,做好环境卫生保护、安全防范措施、个人防护穿戴等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护技能。

六、强化危险源安全管控,各学院要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逐项比对和检查,加强危险化学品、高温高压等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七、各实验室在遵守实验室安全规范及要求的同时,须严格遵守上级和学校关于公共场所与人员的有关防疫要求。如有发现人员异常情况,须立即上报并启动应急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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