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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7年仪器设备采购预算和2017—2019年中期仪器设备采购规划的通知
作者:国资处  发布时间:2016-06-02 08:18:44
 

各行政教辅部门:

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和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市财发〔201668号)的文件精神,现就编制2017年仪器设备采购预算和20172019年中期仪器设备采购规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及类别

1.编制2017年仪器设备采购预算和20172019年中期仪器设备采购规划继续采用项目申报的形式,各申报单位需按学年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相关表格(附件234);

2.采购类别主要有:仪器设备、管理软件和图书资料;

3.日常所需的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空调、文件柜、办公桌椅等)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负责购置,各单位不须申报。

二、基本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负责人牵头负责项目申报工作,明确责任,加强宣传,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共识;

2.充分论证,按需申报。各部门要做好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以工作实际需求为出发点,杜绝购置不必要的、超标准的仪器设备;

3.加强调研,避免废标。要对三家以上的品牌进行调研,综合写出设备公共的主要技术参数,设备预算单价要尽量与市场实际价格相符,避免废标等现象发生;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充分论证,以确保项目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2.购置计划经所在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将纸质版(一式2份)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相关表格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中下载

3.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家对购置计划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并将论证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

4.学校研究决定采购计划和经费分配的最终方案;

5.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编制学校行政教辅部门仪器设备采购计划,组织仪器设备技术参数论证并报送计划财务处。

申报计划递交时间截止于2016623日,逾期不交的部门视为自动放弃。如有疑问,请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司小战、王肖南联系。联系电话:88258509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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