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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管理职责
作者:国资处  发布时间:2019-05-09 14:58:12
 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房屋、土地管理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并执行学校房屋、土地管理方面的各项实施细则;

二、负责学校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三、负责对全校办公、教学、科研、服务性用房的管理与调配,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

四、按照学校房屋分配方案,做好教职工购房、售房的分配、调整及管理工作;

五、负责做好教职工住房货币化的申报、审查、核算、支取等各项工作;

六、负责全校土地资源的使用及管理工作;

七、负责监督和检查各类房屋的使用情况;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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