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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腾空房交款及交接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国资处    发布时间:2016-04-19 16:20:59

各部门、各学院:

学校定于2016年4月19日—29日收取腾空房购房款,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腾空房交接事宜。请通知分到腾空房和腾退旧房的教职工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款事宜

1.交款程序。4月19日—29日,分到腾空房的教职工,对照《出售腾空房的相关政策》(见附件2),认真核对《腾空房出售分户价格表》(附件3)中个人计价交款情况,核对无误后到开户银行交款,本次交款金额=购房总价金额-已交申购保证金。交现金的教职工请及时带上交款回执单和申购保证金收据到基建财务室换取购房款总收据;转账的教职工待转款到账后,带上转款凭据及申购保证金收据到基建财务室换取购房款总收据。人才引进住房交款手续由人事处统一办理。

地址:明德楼A区报告厅南106室,电话:029—89188394。

2.交款银行信息

收款单位:西安文理学院基建处

帐 号:481 011 600 000 001 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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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029-88258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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