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明确管理责任,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及时掌握资产的变动情况。根据我校2019年度工作安排,国资处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一、清查盘点范围
(一)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范围: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所有在账固定资产。
(二)本次清查主要包括行政办公类固定资产、教学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
二、时间安排
(一)资产自查和上报阶段(2019年4月29日—5月31日)
1、各单位成立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小组,并组织落实清查盘点自查工作。
2、各单位依据资产管理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本单位资产账目清单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3、各单位资产清查盘点自查结果及自查报告经单位领导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