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2022年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监督管理,明确管理责任,规范资产日常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2023年度工作安排,现组织各单位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一、清查目标
对各单位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准确地反映资产状况,规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源整合和共享共用,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为加强国有资产精细化管理、持续推进国有资产效益评估和管理优化提升奠定基础。
二、清查盘点范围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在账的固定资产(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和无形资产。
三、时间安排
(一)资产自查和上报阶段(2023年3月20日—2023年5月16日)
1、各单位成立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小组,并组织落实清查盘点自查工作。
2、各单位依据资产管理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本单位资产账目清单并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3、各单位资产清查盘点自查结果及自查报告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国资处资产管理科。
(二)资产抽查阶段(2023年5月18日—2023年5月30日)
自查盘点工作结束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对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抽查。
(三)整改阶段(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13日)
各单位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国资处资产管理科。
(四)汇总报告阶段(2023年6月15日—2023年7月15日)
国资处对全校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进行汇总、分析,撰写2023年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四、清查盘点主要任务
(一)完善资产管理账目。各单位依据资产管理平台数据和实际占有、使用的资产,采取以物对账、以账对物、逐一查对盘点的方式进行清查,主要核对资产的账、卡、物是否相符,落实资产存放地点、使用人。做到管理者、使用者心中有数。
(二)核对账物是否一致,资产标签是否完整。采用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清点核对方法盘点实物资产,对已盘点资产要做好记号以便核对,保证所有资产均被清点。资产的实物、账目和标签要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做好完善、登记。
(三)做好信息纠错处理。根据清查结果对资产管理系统内保管人、存放地点、资产分类名称等字段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部分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四)理清资产变动中的资产手续移交。涉及到资产变动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的,清查期间务必按要求补齐手续。
(五)盘点结果确认。在实物盘点过程中,需同时关注资产的状态,尤其对盘盈、盘亏的资产必须查明原因并以文字说明。由使用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员在盘点表及文字说明材料上签字,确认盘点结果。
(六)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并按期完成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主要负责人要牵头抓总,并指派专人具体负责。对于未按时完成自查任务、拖延资产清查工作总体进度的,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
(二)各单位在清查盘点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账、卡、物相符,确保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三)提交资产清查材料。各单位于2023年5月16日前将《2023年资产盘点表》、《2023年资产盘盈明细表》、《2023年资产清查报告》纸质版(签字盖章)与电子版一并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
(四)各单位针对资产清查工作存在的问题,要落实管理责任,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有效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学校的资产。
附件:1、2023年资产盘点表
2、2023年资产盘盈明细表
3、2023年资产清查报告(模板)
(联系人:苗洁 叶韬 电话:88276154)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