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产管理 >> 资产处置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
作者:国资处    发布时间:2020-07-06 09:18:14

西安文理学院

关于开展2020年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2020年资产处置申请现在开始办理,有资产处置需要的单位,请按《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作指南》中的《固定资产处置流程》的规定提交处置申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条件

拟报废的固定资产应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其中电子类设备8年,电器类10年,家具类15年。

二、申报流程

1、各单位整理、核查处置资产信息后,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提交处置申请单(行政办公设备和教学设备分别提交;报废和报损分别提交;);

2、各单位审核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处置申请单纸质版(一式四份,签字盖章)交国资处资产管理科(教学设备处置申请单须经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审核后再交资产管理科),同时附报废申请和报废公示结果各一份;


版权所有:西安文理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电话:86+029-88258509

地址:西安市科技六路1号